直按着地图上的地标,走了一个上午,终于是逃脱城市的追捕,郊区的马路两旁尽是些矮山平田,路上几乎没有什么来往的人,只剩下一处接一处的雪,还有那一些浑浊的脚印。那无垠洁白的平野,让直有些忘乎所以,脑子里不再构想什么其他的,只希望这个冬天永远不要结束,永远的洁白着,就算是春天也可以失去,尽管有时会有寒冷,但那难能可贵的雪,却映照出这个世界灵魂的模样,那是如此真挚虔诚。
继续往前,远处那座相对高的山近了,雪白一片,偶然林木间还索落积雪,漆黑的金属枝干暴露出来,雪地上还有野兔灰猫的行迹,而阳光普照着一切,让那原本朦胧迷幻的远处清晰得足够纯粹,转角处还有条冰封的小河,冰面上还伫立着一根根僵硬的芦草,怕是来年还得靠这些发散出摇摆的翠绿。山脚下是散居的几处瓦房人,也都被积雪罩住,只露出暗红色的墙面,想必夜半时分,还能听见积雪从松木落到屋顶的声音。
后面传来了一声呼唤,“嘿!小伙子。”
直转过身一瞧,一个而立之年的青年人,还坐在单车上面,一只脚搭在地上。长得眉目俊朗,长方脸,颇有些混血儿的意思。
“有什么事吗?”
“能麻烦你帮我拍张照片?”他脖子上挂个相机盒子,纤细白嫩的手指托着相机,好看极了。
“当然可以。”
直爽快答应了,这本来就是小菜一碟的事儿。因为他自己也十分爱现在的冰雪世界,没有什么可以记录,这倒随了他的心愿,那种握住雪山照片的感觉一定很美妙。
“太谢谢你了!来,把后面这雪山也框住了!”他将脖子上挂的相机摘了下来交给直。
直生疏的摸着快门按键,手甚至还有些颤抖,这种胶片冲洗相机确实挺沉的,像个大砚台。直按下快门,咔嚓一声,相片就从相机的屁股底下哧溜溜的出来了。
青年人走上前,小心翼翼的捏住相片一角,在半空中甩了两下,高兴地说道:
“拍得还真像那么回事!你站那儿,我也给你拍一张吧!”
“这怎么好意思呢?”直被推进雪山的前景,然后笑了起来,灿烂十分。
随着快门的咔嚓一声,照片也随即走了出来。青年人又甩了几下,拿给直看,惊喜地说道:“小伙子,你可真上镜!你自己瞧瞧,像个电影明星。”
直看见了站在雪山前的自己,是那么年轻俊气,又是那么轻松快乐。他想起,柯为他画的自画像,那是充满愁容,连看的人都觉得阴冷,和这张简直有着天壤之别,不过那悲哀的自画像最终还是胜出了,作为自己的遗像而了结一生。有时候还真是那么回事,别人会浓墨重彩的描绘一个人的悲剧,却不会情有独钟别人的快乐。
“萍水相逢即是一种缘分,这照片你可得好好留着,这可是旅行中最美好的回忆了。”青年人将相机轻轻坠在胸口,准备接受答谢继续骑行。
“谢谢。”直目不转睛地望着照片上的自己,接着从包里翻捣着说道,“你等一下……这本《瓦尔登湖》送给你吧!别看他旧,里面也算是字字珠玑了。”
青年人愣住了,似乎被点了穴一样,脸上显露出一种极为复杂的表情,然后又苦笑道:“这本书——我看过。”
直一听有点沮丧,可仍旧不明白他的表情为何如此奇怪。
“在我还没看到一半,就查出了非典型肺炎。”他的眼泪沾湿了那漂亮的睫毛。
直傻了眼,嘴里绞着铁链,说不出一个字,只是发出一些吱吱声音。
“放心,小伙子,我得的不是Sara病毒的肺炎,不传染。”他的眼神流露出了遗憾,然后感叹道:“这是一本好书,如果我再年轻点看完,或许有时间做更多的事情。”
直一下心绪变得百感交集,像是有股熔岩在灼烧着自己,接着却目光坚定地说道:“不晚,一切都来得及!”
“来得及?”
“来得及!你瞧太阳还没落山,每一天都是无比崭新的,你,我,甚至是这晶莹的雪,雪下的枯草,草下的松壤,都是新的——死亡是根本不存在的,流逝的才是死亡的一切!”直激动起来,把书塞到了他的手上,说道,“这本书你还是留着吧!这一刻起,阳光落在大地,北风呼啸而过,白云流动,这一切都是新的,每分每秒也都是!”
青年人望了望雪山上的阳光,天空仍有野鸟的身影,目光又落在洁白的原野上,是那么空旷无垠。他笑了起来,一瞬间,好似游鱼挣脱了冰面,那发自内心的豁达,让他的笑如此透明,以至于骑到十米开外以后,又回头说了声谢谢,恍然问道今天是星期几。
“星期三吧!”直凭感觉说了一句。
“来得及!一切都来得及!圣诞节之前,一切都来得及!”他自己念叨了起来,又恍惚一下,兴奋说道,“小伙子!这本书我会再读一遍,祝你好运。”
他在清理出白雪的路上,一边骑着,一边松开两只手,左手挥着那本陈旧的《瓦尔登湖》,右手举起了胸口的相机,两只脚轻轻蹬着,用身体的摇摆来自信得平衡车头方向,仿佛是满身轻盈的在冲向生命胜利的终点,毫无畏惧,阳光下的雪山像天堂一样美丽。
直会心一笑,望了望手中的相片,笑容变得更灿烂了,远方在脚下,也在豁然乐观的生命之中。
一整天,直都开心不已,觉得自己的心里一下子变明亮了,自己好似成了个悬壶济世的神医了,于是,更坚定用自己的善良去帮助别人,温暖别人。可他不知道,艰难险阻才刚刚开始。他原本想绕开眼前这座山,走山地下的公路时,却发现地图上弯弯曲曲的标线,弄得自己一头雾水,他对平面三维一点也不精通,心想倒不如索性从山中穿过,俯瞰之下,也许别有一番风味,于是便没头没脑的上山去了。
一开始,倒还有雅致摇一摇松树上的的积雪,当作一时的玩乐,或者是,在地上揉雪球,向着不明深浅的地方扔去。渐渐的,一步一步越发的艰难,整个膝盖如同要散架一般。他想到了,柯的那句“高处不胜寒”。
他望了望山脚下,太阳已经握住西边的地平线了,那相接的晚霞将平野与村落衬得颇具诗意,天空中还有孤鸦凄惨的几声,好似为自己悲鸣,虽然看上去也算个良辰美景,但是心中的恐惧也陡然增加,山中的寒气,犹如针线一般细致入微的刺进了皮肤,使得身上不停打着冷颤。
冬天的夜晚永远是那么突兀,夹杂着北风的推波助澜,将黑暗与寒冷几乎灌进直的整个身躯,脚还在吃力地走着山路,那又碎又硬的石子儿让脚掌和脚跟吃尽了苦头。他现在没有退路,在他看来,黑暗在身后紧逼,前面越是高处,就越是接近天空,接近光明,可太阳却在世界的另一端。他安慰着自己,只是希望自己千万别坐以待毙,一定要往上走,靠着自己的信念前进。
终于,皇天不负有心人,他终于在迂回的山路上看见了一丝昏黄的灯光,那儿肯定有人家!他感觉自己得救了,无论用何种代价,今晚都得住在那儿,他可不希望第二天早上冻僵在路边,被奸商送进加工罐头的屠宰场。
他拼命向上走,脚趾间也生了嫌隙的水泡,可他顾不了那么多了,最终,还是狼狈不堪的到达了那户人家。这是一户瓦房,门框边还挂着些辣椒和玉米,院子里空荡荡的,只剩下一个石磨,那灯光原来是鸡圈旁悬挂着的白炽灯。他心想,得亏是沾了鸡的运气,要不然乌漆麻黑一片,寻死都不知道悬崖在哪儿!这就是冬天的恐怖之处,他不自觉的摸了摸手上的月亮纹身,心想白天还是这么的和蔼近人,一到夜晚就六亲不认了,他竟替冬天的白昼与黑夜较了一会儿劲。
接着,直掸了掸身上该有的和不该有的,揉了揉有些惺忪的眼睛,还清了一下喉咙里的细痰,然后毕恭毕敬地敲了敲门,心里抱着誓死借宿一宿的决心。
没一会儿,右侧窗户里的灯亮了,也是白炽灯,不过比外面的看上去暖和。那贴着旧楹联的木门开了半扇,一个披着蓝色风衣的大爷站在了眼前,身量不算高,可能是有些驼背的原因,脸上布满灰褐色的老年斑,眼睛小小的,眉毛也几乎淡化了,一头稀疏而略带苍白的头发,其实,头发几乎秃得所剩无几,只是象征性的掩饰油黄头皮的尴尬。
大爷脸上没什么表情,直低声细语地说道:
“大爷,打扰了。我不小心在山里迷了路,能不能借宿一晚?”
话刚落音,大爷径直走向了鸡圈,把那白炽灯关了一下,又点亮,关了一下又点亮,像个电工一样。
他以为大爷没在听,准备再复述一遍时,大爷却提前开口了:“进来吧!”声音如此沉稳。
他顺手把门带上,不解的瞟了一眼鸡圈上面的白炽灯,没摁捺住好奇心,问道:
“刚才为什么反复开关鸡圈那的白炽灯啊?”
“哦,那灯是给山里迷路的人提个醒的,我这儿地方虽不大,但好歹能避一夜,要是在深山里待上一夜,明早可怕是凶多吉少了。”
直这才幡然了悟,还真是幸亏有这盏灯,要不然自己可能就是暴尸荒野了,那野狗饿狼可就有口福了。他松了一口气。大爷给他倒了杯热水暖暖,这才定下心来,环视着屋子里的一切。在白炽灯的照耀下,这个老人秃顶的脑袋上微微发出某种奇特的光芒——平凡而伟大。
“像我这样没头没脑的人,一年能遇着几个?”直自嘲起来。
“不多见,今年你是第二个,前一个也就是开春那会儿上山游玩的小姑娘,走丢了,便在这儿住了一夜,第二天才把她安稳的送下山。”大爷追忆着,眼珠子也转溜着,脸上多了一分生气。
“这一年才救两个?还不够外面那盏灯的电费吧?”直有些惊奇。
“只要别错过了就值了。”
说完,大爷便按着膝盖起身打了点热水,又弄了点吃的,将直安顿好,又把那热乎的炕让给了直,自己重新将冰冷的木板床焐热了。直再三不肯接受,可大爷固执得很,说借宿的人一年也才一两个而已,自己睡一晚木板床也无妨,倒是强调来了个人,更是热闹一些的好,好过成天对着笨鸡自言自语得强。直脑子里,竟也出现了一个多月前,在地下室里对着蟑螂自言自语的画面,自己是荒谬地不可理喻。
直这才觉得宽慰一点,临睡前,还和大爷聊了好半天,才知道大爷是空巢老人,老伴死在四十年前的一场饥荒中,膝下只有一个女儿,长期在城市打工,只是春节在家小住几天,然后就奔赴前线了,一个七八岁的孙女跟着父母,大爷舍不下山上的几亩薄田,和院子里的十几只笨鸡,重要的是放不下“守灯的事业”。就这么家长里短的聊着,在窗外的一阵雪花中,直率先进入到了温暖的睡梦中。
他是打心眼里,佩服这位大爷,由衷的敬佩,却不愚蠢地说出溢美赞颂之词,那些肉麻的形容词,始终无法暗合上这位朴实善良的老人。他只想,这位老人可以幸福长寿,其他的方面别无所求。似乎在所有价值之中,强调最多也是生命,但最易被忽视的也是生命,这倒像个无解的函数。
第二天一早,直便早早的起来,山上的寒气却是那么强烈,身体像是要被风吹裂开一样。他向大爷辞行,说了一些发自肺腑而简单的感激之语,便顺着山路继续往前行,他的脚没那么痛了,走得更利索了。山下的雪景,被初生的太阳照耀着,有着一种浑然天成的美丽,他深吸了一口气,似乎要将这片美丽吸纳到自己的灵魂深处一样,空气中也有股淡淡的清香,来自白雪下泥土的蒸腾。
没过多久,已是偏偏有些下坡路的趋势了,他抬头望了望山顶,似乎还有个寺庙。心里思量了起来,和尚还真是了不起,经住这世间的诱惑,没得这俯瞰人世的山顶,还真是不容易熬得过。
也许是脚勤快的原因,他一边思量着,一边疾步前行,很快,便走下山了,可他对于自己站在的位置也是云里雾里。他只好继续往前走,只要还没到绝路,没有停下脚步,那这一切也必定是正确的。
果不其然,没一会儿工夫,他开始走上平坦的雪路,路的两旁都还种着树,有些杂乱,他也分不清那树的种类,可以确定的是两个月后,这些盖着白雪的铁枝又将带来茂盛的翠绿。他想起了,芹家院子里的樟树,也会不约而同的重新焕发。那时候芹会怎么样,自己会怎么样,也许自己已经在返回的路上,满载着喜悦,和一背包的礼物,还有几封落下的情书。他陷入了那种臆想的喜悦当中,一如既往的完美那未来的日子。
两边的平野留下一道道脚印,几个孩子在那儿打着雪仗,还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草垛,像巨岩一样大,像陀螺一样圆。他们欢快的在雪中奔跑,自由自在的嬉戏打闹。直错了主意,又不知身在何处,便走下雪地里,想要打听一番。其实,他只是想见见这些可爱的小鬼,因为他想起汀,兴许回来的路上,还能再见到他们吧。
“前面有村子吗?”直手里拿着地图,屈下膝问道。
孩子们有些怕生,都不说话,打量着眼前这个人。一个稍大一点的孩子,看上去就像他们之中的大王,趾高气昂地说道:
“有,我们就是前面村子里的!”
“看起来,你是这群孩子里的头目喽。”
“什么头目?”
“就是说,你是他们当中的大王。”
那孩子听了有点得意,搓了搓手上的雪泥,小手像个烧红的煤炭一样。
“过了你们村子,前面是哪儿?”
“你还是问问我们村里的人吧!我就知道这么多。”
“也行,你领我去你们村看看。”
小孩迟疑了,没有搭话。忽然从老远的地方,传来了一声呼唤,那帮孩子像蝌蚪一样游了过去。他看见那站在垠上的人,看不太清,像是个男人,又像是个女人。雪地里,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。风一来,心里有产生一种滞留的落寞感,他从脚下捏起一个雪球,然后往一个麦垛丢了过去,好似埋怨这看上去蠢蠢的“大土豆”似的。
他默默的跟在孩子们的后面,脚步有些懈怠了,可仍旧没有落后太多。没过多久,便到了村庄里面,孩子们四散回家了,应该是吃午饭的时间了,因为他的肚子,已经咕噜咕噜叫着不停了。
忽然,那个尚未分清性别的人扭过头来。这才看见,原来是个中年妇女,剪着短发,皮肤暗黄粗糙,臃肿的衣着也是那么中性化,要是她没转过身来,自己或许早就喊一声大哥搭话了。
“你是从哪儿来的?”她的目光,竟有些像狼一样带着敌意,她把双手揣在衣兜里。
空气中一阵寒风从天空俯冲了下来。
“我……是从省城来的!”直有点不知所措,然后指了指身后的路。
“省城?”她的目光从脚趾扫到头皮,然后不冷不热的来了一句,“来这做什么!”
“哦,我只是路过这儿的。”直和善的回答着。
“路过?这冰天雪地的,从这儿路过?是不是有什么阴谋?说!”
她的声音顿时严厉起来,竟有点让直有些胆怯起来,他毕竟也还是个孩子,便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:
“真的只是路过,说出来你也不相信,我打算走着去北京,找我的母亲。”
“别想懵我,北京离这儿还远着呢?我看你八成没打什么好主意,是不是准备用**,拐走几个孩子,带去卖给北京的有钱人!还是想戳瞎他们的眼睛,敲断他们的腿,替你们这些狗杂碎赚钱!”她的眼睛里喷射出怒火,粗黄的脸上诤出了血气。
“不不不!我真的不是,不信你看我包里,根本没有什么**!”直意识到将事情解释清楚的必要性,即刻把背包打开,来了个底朝天,全都倒了出来。散落出来的是一些没吃完的饼干,一些生活用品,还有那张与雪山的灿烂合影。
“你看,我真的不是人贩子,我才十八岁。”
她盯着雪地上的东西,然后,又盯着看直的脸庞,看了有四五秒钟。那种电花火石的瞬间已足够漫长了。接着,蹲下来,帮直把东西又拾回包里,她还拿着那张照片看了会儿。
“真是对不起,把你当人贩子了。”
她眼中的激愤一下淹没了,脸上反而流露出一种可亲的微笑。直知道,自己终于取得了信任,才松了口气,回了一句没关系。
那妇女为了弥补刚才的冲动,便邀请直到家中吃饭,以示补偿。直没有拒绝,因为肚子已经擂鼓半天了,反而有种因祸得福的愉悦。不一会儿,便来到妇女家中,家里只有一个小扎羊角辫的小女孩,一起吃了炖萝卜和白米饭。妇女还特意烤了几个红薯,用麻布包好装在背包里。
“村里经常有人贩子来吗?”
直鼓起勇气问着,毕竟这样的话题太敏感了,每个人听到人贩子都恨之入骨,这种拐卖人口的事儿每天都在发生,也不知道多少个家庭因此支离破碎,可就是不能铲除社会上的这些祸根,那些狗杂碎冥顽不灵,无孔不入,花样百出。
妇女长叹了口气,说道,“以前还没有,打去年起,村子里的孩子就有陆续被拐走的,大人们急得跺脚,上吊的也有,前几天,村里还丢了一个孩子,那家人整日以泪洗面,可怜得很!”
“为什么不报警?那些人是没有人性的!”
“怎么没报警,各个都立案了,就是不见有消息。大人们现在恨不得把孩子拴在腰上,要是逮着那人贩子,非得把挫骨扬灰不可!”
“这人贩子真是有娘生没娘教的混账!”直咬牙切齿地说道。
“谁都这么说呢!听外面的人,人贩子拐卖的孩子转手卖给其他没法生育的人当孩子,或者是将孩子弄残,丢在大街上帮他们赚钱,有的甚至挖心挖肺,卖掉孩子身上的器官……我是真不敢想——”她望了一眼,低头写作业的女儿,眼里略微泛起一丝泪光。转身之间,就可能遭受骨肉分离之痛,这种恐惧笼罩在中国的农村大地。
“实在是太损阴德了!都想钱想疯了吧!”
“我只想上天保佑,人贩子死绝了,我才敢安心下地干活。”她双手合十,向空中略微拜了拜。
“国家真该出台个关于儿童的法律,抓住就判他个死刑,看那些狗杂种还敢不敢兴风作浪了!”
直用力拍了一下桌子,恨不得生啖其肉。他不知道,在他死后没多久,可爱的汀也没能幸免于难,那惶惑的人心强于灾难带来的痛苦,而那种罪恶却因某些人的玩忽职守,而大肆泛滥。
他觉得心中涌现无比沉重的压抑感,他能体会到他们的恐惧与不安,这种人性的阴暗,甚至连思想都变得触目惊心,唯有愤怒,在心中来回的充斥着。他一贯擅长的臆想,此刻却变得懦弱起来,不敢想拐卖儿童的后续,骨肉分离,从此天各一方。他才开始发现,原来痛苦是没有可比性的,因为你不知道,连黑暗都会产生另一种极端的混沌,那种痛苦足可以称为死亡的倒影。
只愿世界和平,作为人,可以收一收他们贪婪的欲望,不要再制造悲剧了。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?或是“性本恶”?亦或是,巴尔扎克所说的那样,人是被欲望所调教坏的?这些都不得而知,但直心里仍然坚信,每个人都渴望人间成为大同世界的乐土,而非不见焰火的炼狱。
直一如既往的向前进发,眼前纯白的世界多么美好,他所感触到的寒冷,似乎带着一股邪气,现在着眼这个世界,又觉得雪的外表下,埋得全是昨日的腐烂与溃败,他又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深深的质疑,他也曾看见世界的美好,却远不如欲望对这世界摧枯拉朽的毁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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